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江宁”专题学习调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领导:
现将《关于在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江宁”专题学习调研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本次专题学习调研活动,并将确定的调研题目于4月10日前送党群办(1313),汇总后集中上报区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传真):52104590
电子信箱:dj@jndz.gov.cn
江宁开发区工委办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