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工会内部工作的协调、督查和综合服务工作;
二、负责综合反映区域内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
三、协调和督查总工会对基层工会和各部门工作部署与要求的落实;
四、承担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总工会文件和总工会领导讲话的起草与文稿审核工作;做好主席办公会、常委会、总工会办公会等会务工作;
六、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统计等工作;
七、负责工会工作重大理论政策的研究和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与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八、负责主席确定的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
九、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重要文件、资料的研究和编发工作;负责总工会信息编辑发布工作;
十、负责工会对外交流工作和友好城市工会的来访接待等工作。
基层建设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区域内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组织体制的贯彻施,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会籍管理;
二、推进新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三、指导和组织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四、指导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负责各级模范职工之家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五、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工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维权保障部工作职责
一、 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二、 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会推行企务公开,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 指导企业建立平 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进行工资协商谈判。
四、 参与政府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政策的监督实施;
五、 与制定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监督实施;
六、 负责职工疗休养活动、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再就业工作、开展特困职工帮扶活动,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互助互济”工作。
七、 负责参与和指导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评先表彰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承担全国劳模、省劳模和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称号获得者的推荐与管理工作。
八、 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及班组建设工作;劳模的日常工作。
九、 负责参与和指导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参与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措施的制定,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参加新建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
十、 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监督企业开展职工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工作。
女工委工作职责
一、参与有关女职工权益保障和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政策监督实施,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二、调查研究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及女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女职工素质教育和女职工再就业工作。
五、 负责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财务部(经审委)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工会年度经费预决算。
二、负责本级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工会及各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三、审批总管理的基层工会组织经费的预决算;
四、负责指导各级工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工会财务工作检查。
五、负责对工会经费“收、管、用”的审查与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总机关及各基层单位财务预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
六、负责对工会经费和各种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总工会管理的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到任审计工作;承担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