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组织局局长傅思和在全国工商系统推进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 继续抓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非公经济组织党建
在2007年6月14日~15日于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推进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组织局局长傅思和代表中组部对工商系统立足职能,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傅思和说,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数量大幅增加。党中央对抓好这一领域的党建工作十分重视。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18.3万户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有13.2万户建立了党组织。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结果,也离不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大力支持。
为了推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傅思和指出,当前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注意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法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把公司支持党建工作的要求写入了法律条文。《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这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地位和作用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党组织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党员、职工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是狠抓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继续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都应当单独建立党组织;对暂不足3名正式党员的企业,可以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推荐党员职工等方式,为单独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对只有个别党员或者没有党员的企业,可以采取联合组建、村(社区)企联建、依托行业协会组建等多种方式,把党组织先建立起来。要注意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与农村、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有机衔接,充分利用农村、街道社区党的组织网络比较健全的优势,统筹安排,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注意指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按照党章要求,带领企业党员和职工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维护各方特别是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积极探索和总结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有效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办法、新经验。要通过抓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努力使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目标要求。
四是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要注意总结各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积累的新鲜经验,发现和宣传支持党建工作的企业业主和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
五是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各级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但光有组织部门一家是不够的。必须整合资源,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扎实工作,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傅思和说,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数量大幅增加。党中央对抓好这一领域的党建工作十分重视。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18.3万户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有13.2万户建立了党组织。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结果,也离不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大力支持。
为了推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傅思和指出,当前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注意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法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把公司支持党建工作的要求写入了法律条文。《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这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地位和作用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党组织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党员、职工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是狠抓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继续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都应当单独建立党组织;对暂不足3名正式党员的企业,可以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推荐党员职工等方式,为单独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对只有个别党员或者没有党员的企业,可以采取联合组建、村(社区)企联建、依托行业协会组建等多种方式,把党组织先建立起来。要注意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与农村、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有机衔接,充分利用农村、街道社区党的组织网络比较健全的优势,统筹安排,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注意指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按照党章要求,带领企业党员和职工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维护各方特别是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积极探索和总结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有效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办法、新经验。要通过抓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努力使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目标要求。
四是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要注意总结各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积累的新鲜经验,发现和宣传支持党建工作的企业业主和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
五是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各级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但光有组织部门一家是不够的。必须整合资源,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扎实工作,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