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组发[2000]44号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其它各项改革的深入发展,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多样化日趋明显,一大批有别于传统国有、集体企业的新经济组织大量出现。新经济组织的迅速发展,给党的建设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切实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推进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各类新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全县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新经济组织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经济组织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一样,是劳动者相对集中的地方。在新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不仅能有效地保证这类组织健康发展,而且是保证党在各个领域执政地位的重大政治问题。近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项工作发展不平衡,总体还比较薄弱,在新经济组织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很不适应。相当一部分新经济组织中没有党员或只有1—2名党员,建立不起党的组织;有的新经济组织虽然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建立党的组织;有的虽建起了党组织: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加强和改进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已刻不容缓。全县各级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务必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事关党的建设大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把在新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抓紧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
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是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础工程”。按照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或其它基层单位,都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这是做好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的根据和基本要求。由于新经济组织自身存在的特殊性,各级党组织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时,要区别不同新经济组织的情况,本着“积极、坚决、主动、稳妥、灵活”的原则,合理设置党的组织。既要考虑建立党组织的普遍条件,又要考虑新经济组织的特殊条件;既要考虑如何在新经济组织中把党的组织建立起来,更要考虑党组织建立之后如何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在党组织的设置上,当前可采用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单设。对有一定经济规模,生产经营相对稳定,正式党员在三人以上,有合适的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新经济组织,可单独设立党支部。二是联合。对生产经营比较稳定,但正式党员人数不足三人;或党员人数超过三人,但暂时无合适的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新经济组织,可按照行业的相近性和地域的相邻性组建联合党支部。三是挂靠。对规模较小,稳定性较差,仅有个别党员的新经济组织,可挂靠在所在村党支部、镇企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党组织。四是统管。对一些零星、分散的党员,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相对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他口开发区、各类市场等),可归口到工商、税务、行业协会等部门,通过成立个私协会党支部等形式进行统一管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建立党组织,都应从“便于组织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角度出发,及时明确隶属关系,使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从一建立起就步人党建工作的正常轨道。要防止放任不管、疏于管理、多重管理的不良倾向,切实做到管住、管好。要通过多种途径选配好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负责人。如一时无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派熟悉此方面工作的党员同志兼任。在私营企业中,原则上不安排业主兼任党组织负责人。
各基层级党委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各类新经济组织的立项、注册、开业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以便做到建立新经济组织与建立党的组织同步考虑。当前,要抓住全县企业改制契机,对辖区内的新经济组织进行认真梳理,对一些生产规模大,暂时还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要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立起来,积极为建立党组织打好基础。同时,可以采取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的办法,在新经济组织中宣传党的政策,贯彻党的意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拓宽党建工作的履盖面,努力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三、明确在新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职责任务
在新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要从新经济组织的自身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政策,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促进企业的发展。
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在新经济组织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其主要职责是: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新经济组织中的贯彻执行,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合法利益;监督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管理;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不懈对职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教育职工努力学习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培养造就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协调企业内、外部关系,推动企业改革,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搞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做好统战工作。
四、积极探索、创造适合新经济组织特点的党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
新经济组织在所有制、领导体制、管理方式、人员构成等方面与传统的国有、集体企业不同,不同类型的新经济组织情况差别也很大。党组织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必须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既要解决好党组织自身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又要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上存在的问题,找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活动方式,切实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在工作方法上,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要利用一切机会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经济组织中的作用,又要注重向新经济组织负责人、各层面的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宣传、灌输党组织的意图;既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争取企业主的支持与理解,又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维护国家、集体与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活动方式上,坚持集中、统一、规范与“小型、分散、业余”相结合。既要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又要拓宽渠道,借助企业文化活动载体,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中。要特别注意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善于把党的某些工作任务和要求变成工会的决议和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五、加强和改进对新经济组织中党建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新经济组织党的王:作,作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责任制。定期检查、督促,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不断探索在新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要充分发挥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以党委组织部门为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建立情况通报和工作协调制度,共同做好工作。
要实行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型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提出不同的要求,帮助协调新经济组织的内、外部关系,帮助解决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不足、活动阵地欠缺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新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是党建工作中的一个新领域。全县各级党组织应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总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发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总结新经验,努力走出一条适合新经济组织特点的党建工作的新路子。
中共江宁县委组织
2000年6月5日
上报:县委、市委组织部
